1、《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何時開始實施?
答:《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已經于2021年8月24日區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區級個性指標報市流管辦備審后,將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2、《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與《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規定》有什么主要區別?
答:《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是按照市平臺建設精神設置指標體系,其中市級共性指標由基礎項目7項100分、加分項目8項50分和扣分凍結項目2項三大部分組成,區級個性指系由7項30分組成,并將于202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規定》是2013年區政府制定且于2014年試行,并在2017年進行修訂報請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之后,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實施,使用至今的。這里最大的區別就是《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是市里統一擬定指標體系,區本級只有30分個性指標中體現北侖特色,而原來的《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規定》可以全面由區人民政府制定。
3、《北侖區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市級共性指標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北侖區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市級共性指標完全按照市定指標體系來擬訂,當然在市級共性指標設計中也吸納了北侖原來做法。市級共性指標基礎項目7項,即年齡、持證居住、繳納社保、文化程度、職業技能、就業、住房等7項,除了就業個別條款,其他與我區原來的《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規定》基本一致;加分項目8項,即緊缺崗位、投資納稅、帶動就業、發明創造、表彰獎勵、參與公益、無償獻血、無償捐獻等8項,除了緊缺崗位和帶動就業2項外,其他6項與我區原來的《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規定》也基本一致;扣分凍結項目設違法失信、違法犯罪2項。
4、《北侖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區級個性指標有什么特點?
答:在區級個性指標設置上,我們一是考慮政策的延續性,突出祟德向善的核心價值理念;二是突出項目的引導性,鼓勵流動人口融入北侖;三是堅持評分的可操作性,所有項目堅持客觀、公正、可評,杜絕一切主觀因素。因此,在指標體系置中注重公開公正公平。具體指標包括企業落實服務外來務工主體責任、住房公積金及租居合法場所、流動人口黨員管理、文明創建、社會組織管理、積分學習和其他等7項30分,上述項目既是《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規定》內容的精華延續,也體現了流動人口積極融入北侖的基本要求,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文明創建、社會組織管理、積分學習和其他5項都突出了這一要求。
5、《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對積分入學、積分入戶有什么影響?
答;《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實施后,基于往年經驗,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可能更加便捷,比如今年積分入學政策中,只要同時滿足“申請人夫妻雙方持有北侖區簽注的居住證、繳納寧波市區社保近15個月內累計12個月”這一要求就基本能保證子女在北侖就讀,積分高低只是排名決定錄取學校次序問題,放大了“青年北侖”政策效應;而積分落戶,我們早在2019年10月已經推出全國首創的“租居合法場所”即可落社會集體戶的政策,落戶者子女入學參照本地居民、優先于流動人口積分入學。
6、《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辦法》積分應用還有什么考慮?
答:流動人口的積分就如流動人口個人信用,積分應用領域會逐步拓展,近期區流管中心正在與北侖農商銀行商議流動人口憑個人積分申請貸款事宜,如果條件成熟,今年10月1日起可能在申請積分落戶的同時,推出積分申請貸款,進一步擴大積分應用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