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30206002954449B/2024-207605
組配分類:簡明問答解讀
發布機構: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2024-11-06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主題分類:醫保
全民參保高頻問答 | 中小學生篇
| 政策原文 |
關于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通告 |
| 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已于2024年10月21日全面啟動,其中,集中參保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5日,繳費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7日。
全市范圍內各類中學(含職業高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就讀,具有本校全日制學籍的學生,都可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各類學生不限戶籍、不限國籍。
2025年度中小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290元,財政補助370元。 本市戶籍學生中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一級和二級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含困境兒童)、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孤兒,其個人應繳納的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由政府全額資助。政府資助參保對象的資格確認以辦理參保登記日民政、殘聯等部門信息為準,學生無需另外申請。 參保 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由學校統一辦理。去年已在校參保的續保學生無需辦理參保手續,直接進行繳費;新生和首次參保的學生須如實填寫《中小學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回執》,不愿參保的學生應說明原因。參保學生的個人繳費按學校通知的具體方式和規定時間進行繳納,務必在接到學校的繳費通知后繳費,避免因參保后繳費信息尚未生成而無法繳費。 繳費 1. 線上繳費可通過支付寶“市民中心”“稅務”中的“寧波社保繳費”服務、“寧波稅務”微信公眾號、寧波市電子稅務局、“浙里辦”APP等方式進行。 2.?也可通過近親屬家庭共濟的方式繳費,已與浙江省內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綁定家庭共濟關系的參保學生,可由省內近親屬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發起,使用其歷年賬戶結余資金繳納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具體通過寧波稅務局線上繳費渠道進行繳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規定,從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繳期參保和中斷繳費人員再參保都會有等待期,至少3個月;也就是說,未在這次集中征繳期參保繳費,在明年參保的學生會有等待期3個月,3個月期間發生的費用不能報銷。請家長務必在此次集中參保期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以免影響就醫待遇。 補辦參保繳費手續的學生,其繳費標準及醫療費起付標準、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等待遇享受標準按全年度標準執行。
集中征繳期參保繳費成功后,可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因病需要治療的,憑本人的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在我市任何一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治療,醫療費直接結算。 在待遇享受期內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基金按規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藥品和項目需個人先按比例支付),包括普通門診待遇、門診慢特病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險待遇等。 在浙江省內其他城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就醫,無需備案,可直接刷卡就醫結算。進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轉浙江省外就醫以及長期異地居住就醫的,應事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未成年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親情賬戶”功能綁定申領。參保人員在醫院和藥店,通過展示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實現掛號、就診、購藥、“移動支付”、“親情代付”等操作。 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門診、住院醫療費,沒有第三方賠付責任的,由醫保基金按照普通疾病的相應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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