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級農合聯: 為進一步加強對農合聯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積極發揮北侖區農合聯為農服務職能,推進北侖區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制定印發《2025年度北侖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涉農貸款貼息補助實施辦法》,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侖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北侖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執行委員會
2025年度北侖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涉農貸款貼息補助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構建“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的指導意見》(甬黨發〔2016〕44號)和《寧波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方案(試行)》(甬農發〔2020〕77號),切實解決農合聯會員融資難、融資貴和信貸支持不足等問題,決定對2025年度符合條件的全區農合聯會員制定貸款貼息補助政策,實施辦法如下: 一、貼息對象 全區各級農合聯(包含區級農合聯、街道級農合聯、產業農合聯等)會員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 二、貼息范圍 全區各級農合聯會員向北侖農商銀行取得用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生產加工倉儲設施(設備)建設、農產品收購和銷售、農機購置、農資(飼料)購買等相關農業經營活動的貸款。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不予貼息: (一)申報對象、范圍和貸款用途與上述規定不符的; (二)在貼息年度內已獲得過區級及以上財政相關貼息補貼的(除“在甬奔富”項目貼息); (三)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 三、貼息要求 (一)貸款貼息對象須為下列二類客群之一: 1.農合聯會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在北侖農商銀行未發生貸款業務,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間在北侖農商銀行發生貸款業務。貼息范圍為貸款發放日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間的日均貸款金額; 2.農合聯會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在北侖農商銀行發生過業務的存量客戶。貼息范圍為貸款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的期間日均貸款金額較貸款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日均貸款金額的增加部分; (二)對符合貼息條件1、2類的貸款,按2024年8月21日公布的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1年期LPR為3.35%)50%比例貼息,利率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的50%比例貼息。 (三)單戶申請貸款利息補貼的貼息金額至少不得低于100元,至高不得超過2.6萬元。 (四)關聯客戶貼息視同一戶。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各級農合聯要加強宣傳貸款貼息政策,及時將有貸款需求的對象提供給北侖農商銀行;同時北侖農商銀行要擴大貸款貼息政策的宣傳面,及時為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農合聯會員辦理貼息貸款手續,并做到貼息資金撥付公開透明。 (二)加強貼息資金管理。北侖農商銀行認真組織貸款貼息項目申報和項目初核;北侖區農合聯執委會負責對貸款貼息項目的審查和監管。 (三)嚴禁非農項目支出以農業貸款名義申報貼息。對于編造虛假財務會計信息,偽造貸款合同,貼息貸款使用范圍不符等騙取套取財政貼息資金的行為,一經核實,追回貸款貼息資金,取消農合聯會員資格,3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四)參與貼息補助的客戶,須提供全區各級農合聯會員證明材料。 (五)此次貼息資金有限,先到先得,以貸款發放時間的先后順序為準。若符合條件的貼息資金超出預算,則按比例下調兌現標準。 (六)對確定的貸款貼息項目在北侖農商銀行全行范圍和北侖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進行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七)具體執行過程中,若遇到上級有關政策調整,則本辦法作相應調整。 五、本辦法由北侖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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