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4年以來,受“跨年霾”等不利氣象條件影響,疊加本地污染排放增加,導致北侖區PM2.5等空氣質量指標未能實現有效改善。按照區主要領導提出的“泥土無裸露、地面無積塵、作業無揚塵、露天無燒烤”的面源管控要求,經過調研和實地走訪發現,中心城區內還存在一定的露天燒烤現象,對空氣質量有一定影響。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也是保障周邊居民身體健康的重要措施。 二、政策制定依據 為有效控制露天燒烤污染,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三、主要內容 1.明確禁止露天燒烤區域 明州路-長江路-黃山路-新大路合圍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含邊界道路兩側。 2.明確禁止露天燒烤時段 全年全時段。通告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5年。 3.明確法律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本區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違反上述法律規定,在本區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三款、《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注意事項 《通告》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燒烤區域有任何形式的露天燒烤或者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主要指公共場所,不包括個人在自家露臺、庭院進行的露天燒烤行為。 五、關鍵詞解釋 《通告》所稱露天燒烤行為,是指室外環境下進行的炭烤、油炸、鐵板燒等會產生大量油煙的食品制作行為。 六、政策適用和施行日期 政策適用劃定范圍內區域,自2024年11月21日起施行。 七、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本《通告》由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北侖分局解讀。解讀人:污染管理科糜徐紅,聯系方式:0574-86784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