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30206002954449B/2024-206178
組配分類: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
發布機構: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2024-10-2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主題分類:政務公開
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的通告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 規范性文件編號 |
BBLD00-2024-0004 |
| 文件編號 |
侖政告[2024]3號 |
| 政策解讀 |
解讀《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的通告》 |
| 政策圖解 |
圖解《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的通告》 |
| 意見收集采納 |
http://www.rongyikj.com/art/2024/8/12/art_1229892975_3290.html |
| 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有效控制露天燒烤污染,全力推進我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決定在我區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 明州路-長江路-黃山路-新大路合圍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含邊界道路兩側(具體見附圖)。 二、禁止露天燒烤時段 全年全時段。 三、法律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本區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違反上述法律規定,在本區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三款、《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禁止燒烤區域內發生露天燒烤行為的,可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五、禁止燒烤區域范圍將根據我區城市建設發展適時調整。 六、本通告自2024年11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附圖:北侖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示意圖
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附圖 北侖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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