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垂直管理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37號)等規定,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2025年11月30日之前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辦公室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研究,決定繼續有效的119件,予以廢止的11件,宣布失效的6件,決定修改的1件;不再納入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2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對上一次全面清理后已自動失效或廢止的1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月22日起施行。
附件:侖政【2025】58號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附件.doc
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 ??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