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北侖區統計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指南》。
一、公開信息分類
(一)信息分類
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開目錄和補充公開目錄兩大部分,分二級類別設置。目錄詳細分類見附件一。
(二)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索引號 內容分類 文件編號 生成日期 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公開范圍 責任處室
1、內容分類
簡要描述信息內容類別。
2、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三類。公開信息目錄僅限于主動公開。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北侖區統計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1、 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依法公開的信息主要通過北侖區統計局信息公開網上平臺公開。
2、 公眾查閱點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北侖區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 其它形式。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統計公報、統計信息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程序
政府統計信息經各責任科室初審,分管領導終審批準后,由綜合核算科匯總公開。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后的20日內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統計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二)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北侖區統計局綜合科,聯系電話:0574-89383789,傳真號碼:0574-89383775,電子郵箱地址:bltjj@bl.gov.cn,通信地址:寧波市北侖區四明山路773號行政服務中心B座5樓南側,郵政編碼:315800。辦公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統計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寧波市北侖區統計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波市北侖區統計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申請人向本機關提出政府統計信息公開申請,應采取如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北侖區新碶街道1166號B座南面5樓)現場申請獲取政府統計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由工作人員代寫。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統計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北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https://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4)直接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填寫后網上提交即可。
本機關一般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六)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北侖區人民政府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如需提起行政訴訟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